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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25日 星期二

官逼民反的國家安全論述與暴力


題目:官逼民反的國家安全論述與暴力

文/圖:蘇盈如

位於印度最北方的Jammu&Kashmir邦,為中國、印度及巴基斯坦的交界,長期以來是國界衝突的區域,各方在此據有領地。喀什米爾(Kashmir)多數居民雖為回教徒,卻仍在印度統治之下。印度雖於1947年獨立建國,內部族群及疆域問題仍然存在。巴基斯坦與印度均是擁有核武的國家,在1971年印巴戰爭結束後,兩方簽署協議書(Simla Agreement),在聯合國介入下,雙方保證以和平談判來解決問題。然,該協議書沒有具體替Kashmir疆界問題提供解決辦法,至今印巴疆界仍然緊張,除在Kashmir國界偶有武裝衝突,Kashmir境內獨立或回歸巴基斯坦的聲浪亦存在。

四月底五月初,隨著婦女權益、愛滋病感染者權益、婦女生產權益倡議部門,我前往Kashmir進行法律訓練。在五月一日、二日舉辦之HRLN邦級會議,主題為「衝突區域中激化的性別暴力」(Exacerbation of Gendered Abuse in Conflict Zones)。此次訓練分成婦女權益(Violence against Women)、人口販運、婦女生產權益、愛滋感染者權益等主題,由HRLN喀什米爾辦公室主辦,參與者包括在地非政府組織、記者等利益相關人,旨在聚集社會運動者、律師,建立長期之合作網絡,充分呈現喀什米爾做為衝突區域、人權受到侵犯的狀況,最後彙整出行動方針。我除了負責“International Law on Crimes Against Women in Conflict Zones”此議題的研究、報告準備工作,同時擔任會議紀錄。此趟旅程對我而言,不論是個人感受或理性認識上,都有很多收穫。

在政治衝突、兩方勢力交鋒的武裝衝突區域,女性的境遇,往往不被當地社群意識到,亦不被國際社會看見。由於男性多失蹤、離家,女性除了與丈夫、兒子離散,社會普遍女多於男,難以婚配。其次,由於普遍認為女性是該社群的財產,在戰爭中敵對雙方會以侵犯女性身體做為打擊對方士氣的武器,而強暴受害者不分年齡。不時於當地新聞中得知村莊女性被軍隊強暴,在Médecins Sans Frontières 2006年Kashimir: Violence and Health的報告書中指出,1989年以後,在Kashmir 11.6%的女性曾遭強暴,63.9%曾聽聞強暴的案例。

從Kashmir回來後,我很難重新融入德里的辦公室生活。Kashmir經常讓我想起台灣,不論是他的處境或是山城景色。喀什米爾辦公室的年輕兼職律師,除了法律學士,曾前往倫敦亞非學院深造人權與衝突議題,他表示「情感上希望能夠獨立,理智上則知道不可能」,這也許是他選擇在家鄉擔任人權律師,以較為實際的腳步做自己認為對的事情。我藉機詢問,看到街上來往的軍隊,有什麼感受,一向老紳士般有禮溫和的他,卻突然變了口氣,衝口「我厭惡他們」。旅程中司機爺爺緩緩述說自身的故事,他的兒子在Bangalore,在沒有足夠的證據下就被指責為恐怖分子而關進監獄。喀什米爾辦公室主持人擔任執業律師,在法庭上表示自己喀什米爾出身後,即被法官半開玩笑的說「那你是恐怖分子囉」。孟買爆炸案事件後,印度政府政策日漸緊繃、保守,對於恐怖攻擊的防範及恐懼日益增強,同時顯現在對外移民、移工及遊客的簽證規範上。

在喀什米爾執業的年輕兼職律師指出,如果由印度統治、巴基斯坦統治跟獨立三個選項,喀什米爾人首先選擇獨立,其次希望由巴基斯坦統治。我跟喀什米爾出身、在愛滋病感染者權益等地方非政府組織擔任志工的大學生聊天,他指出「我不是巴基斯坦人也不是印度人,我是喀什米爾人」。 回德里後跟印度籍電腦工程師朋友聊天,當我詢問他對於喀什米爾人有什麼想法,他不太理解這個問題,卻接著回答「他們是印度人」。

從Jammu前往Kashmir途中,從原本一般印度社會的景像,路上開始出現坐滿軍人的卡車往返山路間,不時與我們擦身而過。穿過山洞進入Kashmir後,我坐在車裡看著外面每五步一崗的武裝軍隊,面對不時會被擋下來盤查的緊張感。然而,相較之下,舉目所及一般民眾穿著長毛風衣,破舊骯髒,在德里從事旅遊業的Kashmir人表示當地沒有任何工作機會。印度政府並不曾好好善待Kashmir人民,即使他們承認Kashmir屬於印度,同時卻將身為國民的Kashmir人視為恐怖分子。印度政府拒絕承認該地的武裝衝突存在,只說這裡「有一些問題」。在這種論述之下,人權組織首先必須證明Kashmir社會的許多人權侵害的問題是源於武裝衝突存在而波及,爭取國際社會關注,才能夠利用規範武裝衝突區域的條例來控訴印度政府侵犯人權,要求政府負責,停止迫害並爭取正義。相關國際規範包括:前南斯拉夫及盧安達的國際法庭判例;聯合國安理會1325、1820、1888與1889決議;1949年聯合國人權宣言、國際公民與政治權宣言、1979年使婦女免於遭受任何歧視宣言。

在印度,雖然人盡皆知不同地方有其語言、節慶、宗教與法律,但實際上我質疑,差異在國家論述中,是否有在公領域被「看見」。其次,Kashmir好山、好水,心在那邊整個都靜了下來,人們並不渴求對立、安於家庭生活,卻不得不起身選擇,不論是反抗,或者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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