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Helen Yang 2010年2月於英國倫敦
遲來的報到者
浩然2009工作夥伴大家好!我是遲來的報到者Helen Yang,2010年1月26日才抵達英國倫敦〈傍晚時分〉,第二天就投入於London Citizens的工作了!其實,我與Joy都是2008工作夥伴,志願延續再工作一年,於是,又成為了2009工作夥伴,有緣與大家相識、相知。
為何我這麼遲遲報到呢?事實上,其他兩位工作夥伴Joy及她的丈夫文國輝〈2009工作夥伴〉,也是到了2009年11月17日,才抵達英國倫敦報到。他們兩位的英國工作簽證,到了第三次才申請成功。說到英國工作簽證的成功,還要歸功另一位2009工作夥伴─涂育閔 〈前往London Sustainability Exchange工作〉。他在電子郵件中很客氣地,問我如何申請英國工作簽證?我將2008年的申請經驗告訴了他,他回信提醒我,2009年英國Charity worker的工作簽證已經改了,Charity 機構必需首先向Border Agency申請一個號碼,Joy堅持這號碼就是London Citizens Charity登記號碼,我說不是,再徵詢London Sustainability Exchange,知道必需申請Border Agency號碼,所以,顧不得Joy的堅持,馬上請行政同工,去申請Border Agency的號碼。
由於Joy他們的經歷,讓我知道一些申請年英國工作簽證的要訣,但是,我還是效法2009工作夥伴涂育閔的做法,不厭其煩地將申請細節,問得清清楚楚,我不容模稜兩可的答案,是就是,不是就是不是。原來,London Citizens非英國前五大Charity,即使有浩然基金會的贊助信函,也不足全力保證核發簽證,申請人必需出示個人財務証明,我要不是年齡稍長,還有些積蓄,大概過不了關。另外,銀行財務證明,不可自己翻譯,一定要找英國駐台北辦事處,或認可的翻譯社來翻譯。最近,英國報紙已報導,往後,來英國留學,必需先繳納保證金。
有一項非常不合理的是事,英國駐台北辦事處,在簽證還未核發之前,要求提供倫敦租屋證明,我只好當場寫了一封解釋函,告知我已有住處,房東說簽證還未拿到,不給租約。我這封措詞強硬的信,還管用了,我進英國關口,也未要我出示租約。
為台英婦女大會備受煎熬
我們在London Citizens的工作,有別於其他工作夥伴,我們不是做實習生的工作。2008年10月,我與Joy於London Citizens報到之後,就成立華人社區工作部門,展開一系列的工作,旨在讓華人社會,能參與London Citizen的事工。過去一年來,我真的盡心、盡性、盡力去工作。除此之外,我也要想讓London Citizen的同事,見識一下『台灣經驗』。
2009年我的台灣經驗,嘔心之作就是〈台英婦女大會 British Taiwanese Women’s Conference〉,其目的有下列四項:
1.實踐華人社區工作部門的宗旨,讓華人婦女社團能與英國婦女社團,彼此相聚一堂,就英國人口販運議題,作深入探討。同時,也讓雙方社團,認識London Citizens,進而讓它們能加入London Citizens,成為會員。
2. Chinese Community 自行主導的事工,London Citizen 20餘年來,從未從事過類似的事工。
3.這也是一項募款活動。每一位參加者需繳納29.50英鎊的報名費、向駐英台北代表處及浩然基金會申請經費補助、向長榮航空及圓山飯店尋求抽獎獎品支持。另外,台灣在英國投資的 V-Flora 提供了六盆蘭花,做義賣募款。會中也邀請來自台灣的讚美操做表演。
4. 介紹台灣在打擊人口販運的努力。
我非常謝謝London Citizens director Neil 的大力支持與肯定,同事Colin, Sebastien及Josephine 的幫忙。特別要謝謝來自台灣的義工ISIS、Monica 和她的先生Richard。 Richard 是Nokia 倫敦的設計師,他設計的台英婦女大會logo,讓人眼睛一亮。茲將大會部份照片(London Citizens 提供),與夥伴們分享: (圖:蔡宇涵製作)
台灣讚美操團隊於大會教導示範,與會人員一同舞跳讚美操。
為何我會說,台英婦女大會讓我備受煎熬呢?這不是工作不順遂,而是英國Tier 5 Charity Worker Visa搞得我心力交瘁。我是2009年9月17日結束London Citizens一年的工作夥伴工作,回到台灣,打算停留一個月,辦妥英國簽證,馬上趕來倫敦,因為台英婦女大會將在11月14日舉行。那知道,到了10月中旬,London Citizens申請Border Agency號碼,還沒下來,事實上,我是需要用至少30天時間,來跟催所有的參加者,以及進行其他籌備工作。
眼看日子一天一天逼近,Border Agency號碼還是沒有下文,我心急如焚,我嘗試與浩然基金會溝通,是否可以用Visiting Visa進英國,辦好台英婦女大會,再回台灣,辦理Tier 5 Charity Worker Visa?浩然基金會的答覆是─不可能、不提供機票、也不會支付其間的生活津貼。
我能體諒浩然基金會的難處,例子一開,後果難以收拾,但是,這番答覆,還是讓我覺得好委曲,心情沮喪到極點,最後,由London Citizens支付機票費用。郁庭說,我必需自行負責此趟由台北飛倫敦的行程,因為也有可能原機遣返。好在一切順利。只是這段從10月下旬到11月下旬的日子,真是備受煎熬,憂心忡忡,臉上毫無笑容,Neil安慰我說可以用休假方式來處理這些日子。我認為很好,我可以運用於認識英國的BITC (CSR 機構) 及追蹤觀察股市基金的機構。至於這一個月已付出的房屋租金、膳食費用、交通開支及零用錢,就當作捐款給London Citizens,只可惜這捐款,在台灣不能用於抵稅。
Chinese Community Team Leader
為了使華人社區工作部門,在London Citizens能永續經營,浩然基金會的董事會及林執行長就通過,以三年時間,贊助Chinese Community Team Leader 的薪資及其他費用,等我及其他工作夥伴,返回原居住地以後,他要負責訓練,由浩然基金會派遣過來的工作夥伴。另外,一項要件,這位Team Leader必需是British-born Chinese.
以過去一年在London Citizen的工作經驗,我認為英語不夠好,是很難溶入London Citizen的工作。同時,我認為來London Citizen工作的工作夥伴,最好是政治系的畢業生,或者是MBA.
2009年11月,臨離開倫敦時,Neil看中台英婦女大會,擔任華人Chair的 Ms. Merlene Emerson. 她是British-born Chinese,也是H&F Liberal Democrats國會議員候選人, Joy 也認為她是最適合的Chinese Community Team Leader。那知道我從台灣回倫敦之後,Neil說因為Merlene不能做full time,所以Trustees 已否決了她。
當時其他的候選人,似乎經驗都不足夠,然而,浩然基金會提供的薪資是很高的,我認為,不可辜負浩然基金會的贊助,極力向,Neil說明,Chinese Community Team的需求,後來職稱改為了Chinese Community Team Coordinator.
終於到了面試的時候,共有六為候選人。Trustees在進行面試之前,問我與Joy,有什麼要求,我懇切地陳述了我的想法,強調永續經營及永續發展的重要性,不管是Leader或Coordinator, 英語一定要好,至於中文及普通話,浩然基金會派遣來的人,大可補足。
真希望有一位強棒的Leader或Coordinator,不要辜負浩然基金會的董事會積極贊助的美意,也不希望我們兩年來,所付出的心血,淪為白忙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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