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文國輝
圖:London Citizens Assembly
各位瀏覽到這文章時,不經不覺我已到了倫敦剛好一個月。第一天上班正是倫敦公民(LONDON CITIZENS)的每月同工會議,亦正好讓我與各同事能夠一次過互相介紹及認識,簡單來說,倫敦公民的架構以當CEO的Neil為首,整體組織分為東倫敦公民(TELCO),TELCO是指為The East London Communities Organization, 是最早開拓及發展的地區,另外更包括,南倫敦公民(South London Citizens)及西倫敦公民(West London Citizens)為三大工作範圍,至於北倫敦就有待發展。各區均有組織者作為推動組織不同的團體,包括學校、教會、服務機構等等,並以共同推動公民社會(Civil Society)為目的。日後,在具體參與工作時再分享他們的工作及如何透過組織團體,社區領袖訓練等推行每年的社會運動(campaign)。
倫敦公民於每年度舉行一次極具規模的集會(Assembly),出席除了各會員機構的成員外,亦邀請倫敦市長及不同的政黨(political Parties)代表出席,透過二千人的集會力量,向有關的黨代表及市長展示倫敦公民的實力,向他們提出要求,並在會場上要求公開作出承諾。有幸能夠參與是次大會,感受到能夠組織團體的威力,當然這反映出當地弱勢群體願意被組織,在團結性方面真的較華人好一些,是政治文化的差異的結果。
除了參與大型的活動外,上班的第三天,有機會得到TELCO的Lead organizer, Matthew的邀請,參與一次的談判會議,是次談判的對象是當地Work & Pension Dept的官員,主要是針對他們正推行的 “living wages” 的一次行動,行動的目的是透過一些青年人,她們是中學生,亦是學校的學生組織的領袖生,談判會議中她們代表學生團體及學校的組織,提出living wages的要求。是次談判的行動組織,主要分為三大的程序,第一部份由組織者與參與談判的青年人一同透過綵排及分工作為會議前準備,第二部份是正式的談判會議,最後是檢討會議,他們以十至十五分鐘的時間,由組織者提出各人對進行會議的分享及回饋,首先是分享感受,第二是各人指出是次會議的成功部份,另外是失敗的因素,是次會議組織者能夠引領他們明白及體會到誰人有「權力」及是如果運用「權力」。一次很好的機會觀察他們的工作,未來,London Citizens 將會有不同的leadership training,期待更深入認識他們的工作理念及技巧。
過去這星期除了返回辦事處外,亦透過Joy的協助下,於倫敦市內轉來轉去,認識了一些當地的華人組織、教會及領袖等。感受到過去一年由浩然基金資助下,組織者的努力及聯繫,事實上亦為倫敦公民開展了當地的華人組織工作,不過,要深入地把華人組織與倫敦公民結連起來,預計要將花上更多的功夫,作組織人的工作要時間耐性及技巧,不過倫敦公民要組織的是團體就更是更高難度的工作,再者,要組織倫敦華人的組織,這似乎是更富挑戰的工作目標。因為華人在當地一直是屬於小數族裔,以自我聯繫為保護族群的利益,加上華人多以生計為由,以至多謂不理「政治」而拒絕參與當地社會發展,要他們突破過去的框架真是一項長期的工作。
因我初來的第一及二個星期,倫敦公民亦是最忙碌的日子,既是assembly又是一人年一度AGM。上星期,能夠跟Neil一次會議,確立了我在倫敦公民的工作方向,我將被編配成為TELCO的組織者,未來一年將負責Camdon的地區組織工作,在倫敦公民中,每一位組織者是分配於不同的地區工作,成為主要的工作範圍及團隊。另外Neil提出未來這一年,我將要成功邀請到五個組織/團體成為倫敦公民的會員。很高的期望及要求,現在來說,我是願意接受這項挑戰,我想就算未能真的達得到,最起碼的是要在社區內播下種子,為推動當地華人組織/教會關心及參與公民社會(civil society)出一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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