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陳玫玲
圖 / BGVS
由德里辦公室的鐵櫃裡翻出一堆散發霉味的出版品,我從封面最賞心悅目的那本讀起,這本僅僅54頁的小冊子由BGVS和印度民眾科學運動(All India’s People Network)共同撰寫,於1997年出版,書名是《Between Living and Surviving--Health care as fundamental right versus health care as safety net》,本文暫譯為《生存之隔—健康照護作為基本人權與安全網絡》。儘管手冊的年代不近,文中已可見當時印度民眾科學運動對健康照護的主張是喚起民眾自身的權力意識,並給予政府照顧人民健康的基本概念與態度。手冊可區分為四大部分,第一部份比較該年代印度衛生指標概況與基本健康照護知識;第二部分說明健康照護服務缺漏的肇因、健康作為人權的重要性;第三部分則是介紹印度的健康照護系統,強調政府的角色、醫事人員的角色、panchayat leaders 的任務與功能;第四部分說明從社區力量改造衛生照護體制的視角與策略。
著手了解背景資料時,發現在印度 78%的醫療照護支出為私有體系,雖非直接說明貧者看病貴、看病難的現象,有深入探討之空間。根據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的資料顯示,新生兒死亡率每千人有63人死亡,其中第一週內夭折的新生兒高達47%。儘管位居貧窮線以下的人口緩降,貧窮和營養不良是數百萬婦女和小孩的困境,性別、階級不平等和父權影響皆是肇因。
特別想提出的是內文有大篇幅提及政府照顧人民健康的責任與義務。首先表明中央層級與地方層級在支援與功能上的區分。去中央集權化並不表示國家就沒有責任,地方上進行計畫並不表示中央政府可免於監督。因此,國家層級的衛生工作應當包含提供政策架構以支持地方自治的工作,例如:給予panchayat權力或財力;提供行政系統支援,以激勵社區動員,包含NGO參與,像是建構聯繫Primary Health Centre(PHC)和sub-centre人員的交流網絡;並提高基礎藥品的分佈和提供技術支援等。
針對資源弱勢地區,國家要介入不公義的發展和確保社會正義,猶原住民可能位處弱勢,其客觀背景條件也較弱,政府理當多加支援,以糾正不公平的現象。當社區計畫或活動失敗時,政府應該要有介入的衡量標準以及重建能力,第三者監督社區狀況並且適時提出警示,以便政府得以準備介入計畫。即便政府作了上述種種規劃,但絕大部分能確保PHC執行的仍是社區住民和panchayat的努力。
文中直接比較兩種選擇疾病預防的方向。一種由中央政府或國際組織決定抵抗哪一種疾病,計算經費與效益後,決定以疫苗施打或其他科技執行,並搭配大型活動宣導。這種方式獲得的社區參與率低落。另一種則是由panchayat leaders與社區共同討論,發想在當地情況允許下,提出多元並可行的解決方案,選擇全面性與有效的評估方式,依照優先順序募集需要的經費,再開始執行能夠持續改善生活品質的方案,這種過程中可能會挑戰原本照護系統的框架。健康照護改革亦作為社會改革的一環,照護系統框架的變革可另深討。
引起我興趣詳讀的原因是,這不是一般教導讀者的健康知識手冊,而是探討獲得健康照護服務是人的基本需求,或再能作為為促進生活品質的安全網絡。而由誰來推展健康照護工作,則仰賴與最靠近人民的衛生照護單位,以及panchayat leaders和志工在社區中共同運籌帷幄。
後來,在與組織閒談中,又再次複習手冊中要闡述的概念,無論是否為健康議題,BGVS其一主張是作為促人民自主發聲的催化劑,至於催化過程如何發生,則當為這趟工作的觀察重點。
著手了解背景資料時,發現在印度 78%的醫療照護支出為私有體系,雖非直接說明貧者看病貴、看病難的現象,有深入探討之空間。根據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的資料顯示,新生兒死亡率每千人有63人死亡,其中第一週內夭折的新生兒高達47%。儘管位居貧窮線以下的人口緩降,貧窮和營養不良是數百萬婦女和小孩的困境,性別、階級不平等和父權影響皆是肇因。
特別想提出的是內文有大篇幅提及政府照顧人民健康的責任與義務。首先表明中央層級與地方層級在支援與功能上的區分。去中央集權化並不表示國家就沒有責任,地方上進行計畫並不表示中央政府可免於監督。因此,國家層級的衛生工作應當包含提供政策架構以支持地方自治的工作,例如:給予panchayat權力或財力;提供行政系統支援,以激勵社區動員,包含NGO參與,像是建構聯繫Primary Health Centre(PHC)和sub-centre人員的交流網絡;並提高基礎藥品的分佈和提供技術支援等。
針對資源弱勢地區,國家要介入不公義的發展和確保社會正義,猶原住民可能位處弱勢,其客觀背景條件也較弱,政府理當多加支援,以糾正不公平的現象。當社區計畫或活動失敗時,政府應該要有介入的衡量標準以及重建能力,第三者監督社區狀況並且適時提出警示,以便政府得以準備介入計畫。即便政府作了上述種種規劃,但絕大部分能確保PHC執行的仍是社區住民和panchayat的努力。
文中直接比較兩種選擇疾病預防的方向。一種由中央政府或國際組織決定抵抗哪一種疾病,計算經費與效益後,決定以疫苗施打或其他科技執行,並搭配大型活動宣導。這種方式獲得的社區參與率低落。另一種則是由panchayat leaders與社區共同討論,發想在當地情況允許下,提出多元並可行的解決方案,選擇全面性與有效的評估方式,依照優先順序募集需要的經費,再開始執行能夠持續改善生活品質的方案,這種過程中可能會挑戰原本照護系統的框架。健康照護改革亦作為社會改革的一環,照護系統框架的變革可另深討。
引起我興趣詳讀的原因是,這不是一般教導讀者的健康知識手冊,而是探討獲得健康照護服務是人的基本需求,或再能作為為促進生活品質的安全網絡。而由誰來推展健康照護工作,則仰賴與最靠近人民的衛生照護單位,以及panchayat leaders和志工在社區中共同運籌帷幄。
後來,在與組織閒談中,又再次複習手冊中要闡述的概念,無論是否為健康議題,BGVS其一主張是作為促人民自主發聲的催化劑,至於催化過程如何發生,則當為這趟工作的觀察重點。
印度衛生照護系統簡表(資料來源:整理自手冊)




1 意見:
蠻有趣的,因為在一本書上提到印度Kerala省的土地改革,但沒有談其具體的內容,不知道妳那邊有沒有這方面的相關訊息,lin54120@gmail.com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