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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23日 星期五

香港環保界NGO概況研究


編/譯:李思薇
圖:世界自然基金會 香港分會


圖 1 世界自然基金會香港分會募款活動「賣旗日」



香港第三部門現況研究 (中央政策組,2004)
第九章 環保界 [1]
原作者:Lisa Hopkinson
一、定義、方法及背景
1.1 定義
依據John Hopkins University對於環境主題非營利組織的國際分類,考量本地發展狀況,本報告不再依據國際的細分項,本章所稱之「環保界」概分為環境及動物保護組織,僅以組織的成立本質、而非其興辦之活動性質加以分類。

表1 香港環境組織分類表
1.2 方法
研究方法為就以上組織全數發出問卷調查,並就其中11間組織按分項比例進行訪談。
1.3 背景
調查對象中不到三分之一的組織成立於1986年前,長春社(Conservancy Association)成立於1968年,70年代中期成功阻止煉油廠及反對上水皮革廠運動。1980年代開啟香港社會動員的先河,1982年,繼車諾比核電廠事件之後,環保聯盟發起反對大亞灣核電站百萬連署,為香港在天安門事件發生後最大規模的單一議題非暴力社會運動;1984年組成青衣關注組推廣草根參與,歷時七年動員上千居民反對煉油廠設於青衣,逐漸形成一股政治力量,參與區議會選舉。
1988年之前,殖民政府認為像長春社這樣的環保團體具有潛在的顛覆力,然而一些壓力團體逐漸發展成教育性的角色,並與政府、私人部門建立關係,以至於1980年代末期,非營利環保組織的角色在政策制定的程序中已充分被認識,商業部門亦開始投入,1989年香港20大洋行組成聯盟。
1992年地球之友成為第一個綠色組織(FOE),成功推翻「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委員會」已批准的一個於沙螺洞公園的高爾夫球場開發案,至該年底已有10個認可的環保團體,反映出環保議題的公眾意識提升,但整體的會員數仍少於兩萬人,即香港人口的0.4%。1994年政府指定綠色團體代表出席「環境諮詢委員會」,並成立5千萬的環境保育基金,進行社區環境研究及教育專題。
隨著中國大陸於1970年代的改革開放,地方組織與內地展開接觸,回歸之際許多大型國際組織於香港設立辦公室,作為中國區域項目或募款的啟動,而幾個本地團體也紛紛展開行動計畫。九七之後,鑒於環境食物基金改造恐慌、區域空氣污染惡化、觀光人數衰退,因應這些問題對商界所引發的衝擊,代表多數商業組織、公會的商界環保大聯盟(BCE)於1998年成立。1999-2000年,環保團體發起一項地標運動,試圖阻止鐵路線穿過位於原塱的珍貴生態溼地,轟動一時。回歸之後,環保組織如雨後春筍,反映出公眾對於環保議題的關注提升。

二、現況
大部分的環保團體以教育、倡議、研究活動為主,動物保護組織則偏向提供動物庇護的服務。大規模的組織多由企業所成立,而小規模組織則依據香港的合作社條例(Societies Ordinance)成立的團體,其中49%的團體為協會、39%為公司,52%屬公益性質,這些組織皆有董事會或執行委員會等編制,多數組織皆有三層的管理架構,以信託方式處理財務,一般而言其法定地位皆無疑慮。
2.1 公眾推廣及形象
79%的組織有會員制,但調查指出30%的組織會員少於50人,70%的組織會員少於500人,然而有15%以上的組織擁有上萬名會員,僅有9%的組織提供會員額外服務,環保組織大多傾向以公眾活動為主,其次才針對會員,1/3的組織每年提供超過2萬人次的公眾服務。過去社會大眾對環保團體的認知多以特定嗜好的社團,而非以地方、社區為主,學者將原因歸於下列幾點:97回歸之前社會關注多在政治改革的議題上、較少數活躍的領導人物關注社會議題、NGO組織避免衝突的普遍觀念,以及害怕受運動剝削、而引起物價上揚,儘管大眾動員需要耗費的資源大多超出這些環保團體的能力,仍並可見許多團體對社會發揮影響。由地區的層次而言,這波興起的環保運動相當地成功。

2.2 經濟上的角色
少數重要環境組織在財務上扮演重要角色,並提供政府重大支持,例如香港愛護動物協會(SPCA)聘僱150名員工,提供5千萬經費在動物保護服務上,超出政府的預算,因此扮演提供此項社會服務的關鍵角色。然而環境組織所佔少數,對於經濟及就業的影響輕微,據調查指出,46%的環境組織沒有全職或兼職員工,在經常性支出方面,有30%的組織每年開支不到10萬美元,18%的組織每年支出在10萬-25萬美元之間。儘管有24%的組織有超出100萬美元/年的經營預算,仍屬所在少數,無從對整體經濟產生直接影響。
必須注意這些環保組織所倡議的政策對某些經濟部門有絕對的影響,包括觀光、再生、廢物處理、評估及中間技術(再生能源及污染控制)。部份大規模的NGO組織在保育界扮演倡議及培訓的角色,例如長春社的「綠色生力軍(2002-2003)」計畫,協助失業人口進入廢物回收產業的培訓達20%的成功率。
環保運動亦促使商業部門關注環境議題,「私營機構關注環境委員會」主席表示:「環保團體有助於開創促進近年來大眾意識轉變的與論」,部分環境組織直接與私部門工作,提供環境管理方面的建議、培訓及服務,有效促使商業界符合相關法規、改善企業形象,來自綠色團體的壓力鼓勵他們採取更好的環境行動,藉由一個接受訪談的商業機構案例,環境管理節省下上百萬元,特別是在生產能源的效率上。

2.3 社會上的角色
環境組織在提升公共意識、行為、環境議題的政策轉變,以及監督政府、產業界的相關表現,等各方面皆舉足輕重。社會性的功能包含以下:
‧ 教育者
‧ 批判與監督
‧ 倡議
‧ 知識/遠見
‧ 解決問題
‧ 提供服務
環境組織是商議與規劃過程的先兵,提供重大建設公眾諮詢主要架構的「環境影響評估」,在前期制定階段便經過大部份環保組織的商議,此外,環境保育組織在國際環境論壇中亦十分活躍,提示香港在國際場域中的地位。
圖 2 世界自然基金會香港分會募款活動「步向大自然」

三、與政府、私部門及其他組織的互動
香港的地理面積狹小以及環境組織處理許多議題的當地特色,政府、商界與第三部門的互動與活動頻繁。
3.1 政府
環境組織與政府部門有許多介面,如EPD(污染相關議題),漁農自然護理署(保育及動物福利議題),亦有部分批評指出這些部門利用環保團體運作其政策。其他涉及基礎建設發展的相關部門,若遇到價值衝突,容易將環保團體視為問題製造者,環保團體被外界認為傾向與親環保黨派結盟,商界或環保組織與政府較易取得溝通管道,但仍嫌不足。
環保組織與政府互動的方式如下:
‧ 會議
‧ 監督行動
‧ 顧問服務
‧ 出席立法會
‧ 諮詢委員會
‧ 遊說及抗爭

3.2 企業/私部門
對於許多環境組織而言,與私部門建立互動存在著危機與利益,他們不但是資金的主要來源,同時也可能是批判或遊說的目標,許多私人公司捐款支持環境組織,但僅止於營造公共關係的形象,而非自身公司的運作綠化、或改進員工的環保意識。與私部門的互動方式包括以下:
‧ 捐款/項目贊助
‧ 遊說/運動
環保組織可能直接與公司管理階層談判,或間接以運動影響消費者或媒體,以說服公司或其顧客以節省成本、企業形象、顧客滿意度、或技術研發等方式改變結果。
‧ NGO環境組織計畫的參與
許多企業捐款計畫會要求自身員工的參與,大規模的植樹、淨灘或其他野外活動(觀鳥、步行)。
‧ 媒體
媒體為一特殊的私部門產業,與第三部門有高度的互動及相互依存關係,許多團體利用免費刊物傳遞其監督角色。
許多與環境相關的商業團體成立,亦有助於部門之間的溝通,特別如香港商界環保大聯盟[2] 、商界環保協會[3],便在商界及環境組織間舉辦許多活動。

3.3 其他NGO組織
可能因為香港的地理範圍不大,相較於其他部門,環境部門的網絡較為緊密,有限的環保組織在環境議題上有重疊、相互連結,它們以下列特定的方式共同工作或互動:
‧ 策略性議題的運動
‧ 環境教育
‧ 與政府/立法院的聯合會議
‧ 聯合項目
‧ 網際網路
‧ 與中國NGO組織的連結
‧ 其他NGO
因為強調教育,許多環境組織與學校、教師密切合作,綠色團體經常參訪學校給予講座並策劃活動,學生為主要的企劃對象,許多建立教師網絡、學生會員、及活動項目。
有關環境的辯論已經擴展為永續性的關注,與社會福利、社區與國際發展部門之間的互動愈漸頻繁,舉例而言,綠領聯盟啟動一個以社區為本的減廢網絡包含綠色和平、樂施會,以及以勞工、婦女、社區為主的組織,環境組織開始將社會及經濟面向整合入他們的工作當中,並試圖與社會團體及整合性環境議題併入他們的規劃中。多數環境社會行動項目的政府補助對象為社會服務機構,然而與環境、宗教的互動仍舊有限,例如「天主教綠識傳人[4]這個團體便將綠色意識融入天主教會的訊息推廣工作中。
儘管有上述合作計畫,部份團體仍批評環境部門十分碎化,因為組織多就特定議題及取向運作,涉及的對象屬少數團體,缺乏一致的聲音,這些相對少數組織所操作的議題,多數缺乏共同的策略與計畫,沒有一個組織可提供串連的角色,導致環境部門缺乏合作機會創造更大的影響力。此外,贊助者較不傾向支持串聯團體網絡的活動或計畫,如通訊,因為這樣露出的目標不夠明確。
圖 3 世界自然基金會香港分會募款活動 「香港觀鳥大賽」

四、環境組織面對的主要課題
透過訪談得知組織面對的主要課題為募款,以及相關的人力缺乏、職員交接及專業性等問題,本研究調查結果顯示52%的組織表示主要問題來自募款,12%的組織表示為員工與管理,12%為組織的公共意識。小規模綠色運動所處理的多數議題亦有其限制,香港基礎建設工作的尺度與強度,人口密度、污染問題、發展壓力造成無比的壓力,環境組織工作的議題缺乏各自的專門取向,導致它們經常集中在相似的議題上。
4.1 資金
依據調查顯示,主要資金來源的比例為私人捐款或贊助佔30%,會員費27%,產品或服務收入12%。
‧ 私人捐款
‧ 會員制、產品販售及服務
‧ 公共募款活動
近年來傾向於企劃植樹、健行及觀鳥等募款活動,不像許多項目資金,這些募款可作為經常性支出使用,而「賣旗日」為重要的收入來源,團體需等候社會福利署的抽籤程序,招募大批志工協助籌款,並提出相關的財務、募款能力證明,加以賣旗活動以社會福利組織優先,故「提供教育服務、以提升香港居民公共意識」的環境組織尚有資格於一定的抽籤額度中競選。
‧ 政府諮詢項目
除了「愛護動物協會」接受少數政府資助外(且佔其籌款比例愈來愈少),沒有任何環境組織獲得政府部門的直接資助,公益基金亦將有關動物福利組織排除在外,然而有部分組織藉由提供政府機構的直接服務或諮詢獲得主要資金,例如綠色力量以管理「荃灣環境資源中心」及「香港觀鳥會」接受經費執行「拉姆薩爾水鳥紀錄」年度計畫。
‧ 政府及半政府經費
以1994年成立的「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簡稱ECF)」[5]為代表,同年成立的「吳氏會德豐環保基金」為搭配共同補助的私人基金,其他半政府基金包括「創新及科技基金」、區議會環境改善項目預算等。
ECF的運作為隸屬於環境局的秘書處統籌,環境組織對於補助經費分配、申請行政程序、補助項目的累積性等問題,有諸多改善之建議。
4.2 員工/管理
‧ 員工流動
環境組織的員工薪資普遍偏低,導致專業人才資本無法累積。
‧ 專業度
組織對於員工的能力需求,包括通識才能、批判性思考、語言能力、創意及宏觀視野,此與香港整體的教育養成有關。報告中指出:「香港大學畢業生充分理解環境面向的技術問題,但許多並不清楚這些議題的全貌以及它們如何影響社會」。
許多組織皆提出改善內部專業度的訴求,更專業的取向可提升組織的效素質、提供員工成就他們的志業,報告中建議組織形塑金字塔結構,以提供員工更多職業生涯的規劃選擇。
許多組織欠缺專案管理及人力資源管理的能力,為此二者皆考驗時間及經費的運作能力,強化組織更具系統性的管理技巧包括三年策略、年度工作計畫、檢驗評估制度等,此外員工培訓、組織合作網絡及交流平台的建立,皆有助於組織內部的成長。
‧ 志工
根據本報告調查,有85%的組織會運用志工資源,2/3的組織其志工數目少於100名,僅14%的組織擁有超過500名志工,組織需要有全職的專員處理組織、規劃志工事務。非營利組織往往吸引很多有心人士加入志工行列,但欠乏有幫助的專業背景,有時未必是環境科學相關背景,更需要的是如商業、財經方面的專業人才,特別針對商界的運動及計畫,有實質上的助益。
‧ 辦公室基礎設備
對於有較多志工、或須定期召開大型會議的組織,辦公空間變成為重要的條件,部分組織期望政府能租借閒置的政府物業予以使用。
4.3 政府政策
‧ 資訊公開
「環境影響評估條例」[6]的施行給予公眾團體提供意見的管道,但實際參與程度仍舊有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資訊透明度雖領先中國內地地區,但相對於大型組織,小型組織對於政府資訊的及時掌握仍有不足,無法與政府政策及諮詢委員會接軌,也有團體表示期望掌握更多漁農自然護理署的相關計畫。
‧ 政府權責分屬不清
107 許多環境議題與多個政府部門管轄範圍重疊,致使部門間相互推卸責任,此外亦缺乏官方保育政策,有組織呼籲政府建立與環境組織定期交流的平台,每當相關研究或倡議工作有可能引發衝擊時,相關單位便搬出《基本法》23條,阻斷更多自由發聲的可能。
‧ 亟須建立保育政策
‧ 自由言論
‧ 政府與NGO組織工作的重複與競爭
‧ 缺乏政府支持
NGO組織建議政府釋放的資源協助為:
1. 低價的公益廣告版面
2. 開放NGO團體優先進行前期的公共諮詢
3. 建立環境影響評估文件購買制度
4. 協助NGO組織代管政府閒置物業
5. 成立NGO服務中心,提供相關協助與服務,如可靠的培訓、補助資訊分享等。
6. 期望民政事務總署邀請更多綠色團體參與區議會會議
7. 期望環境保護運動委員會可推廣大眾更多綠色(保育)、而非棕色(污染)項目。
4.4 公眾意識
大部分組織都同意近年來大眾的環保意識已有提升,依據民意調查,民眾對本地污染議題高於棲地保護或全球環境問題,普遍而言,香港地區的公共意識仍停留在問題上,無法提升至行動與解決問題的層次,需要推動更多以行動為導向的計畫。依據2000年的一項全區調查,5%的香港居民,即約35萬人,曾參與過環境團體舉辦的會議或活動。
在一項調查中,37%的受訪者曾透過綠色團體取得環境議題資訊,高於政府、報告、網路或學校,僅次於媒體。此外,高比例的民眾信任環境組織,並滿意環境組織的表現,當香港出現環境問題時,1/3的民眾表示政府應採取綠色團體的建言。
有些團體執行的計畫享有高知名度的、其組織本身的卻鮮為人知,因此在公眾募款時,這樣的團體便不如知名度高的團體理想,因為大眾對這些環境團體混淆了,商業相關團體也顧慮被誤認為商業或顧問公司,而不是獨立的非營利組織。
如何使媒體關注環境議題也是複雜的技術問題,NGO組織認為在中國及台灣,新聞記者在環境運動中所扮演的角色及位置,比在香港重要的多。有鑑於媒體可捕捉的群眾關注力,專業公共關係技巧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大型組織應有專業的公共關係雇員,小型或資源有線的組織只能依靠專業公關志工協助推廣訊息。
4.5 行動倫理
123 環境組織與贊助企業之間的倫理關係,「環境活動的主要贊助者不只是判斷申請提案的類型,也引導活動的方向」,綠色團體傾向與企業形成共識,因為這是更有效的關係。


五、結論
近年來香港環境組織的數量及多元性有大幅地增加,新的組織多為小型、志願性組織,缺乏大型組織的資源,這些組織在遊說政府、商界,學生及大眾教育,以及動物福利服務各方面皆有重大的貢獻,小型組織在社區動員、推廣上發揮的影響力較小,但有些組織逐步發展出草根性計畫。
影響組織運作能力的主要因素為資金及人力交接/發展,有鑑於環境保護為政府的優先政策,應有較充足的專款可供應用,故民間的主力應著重於長期的環境教育計畫,資助更高品質的計畫項目。當前政府對於環境保護及動物福利的運作架構逐漸成形,如何整合政府部門及健全政策尚待努力,建立前期的民間參與諮商機制、並使資訊透明,將有助於往後的對抗情勢。

Note:
[1] 原文出自香港政府中央政策組網站http://www.cpu.gov.hk/tc/research_reports.htm
[2] http://www.chamber.org.hk/en/committees/committee_BCE.aspx
[3] http://www.bec.org.hk/eng/index.aspx
[4] http://www.greenmessengers.org/home.html
[5] 資助與環保和自然保育有關的教育、研究、技術示範和其他項目及活動,以及社區廢物回收項目,自1994年成立以來,共資助超過1,000個項目,批出撥款約2億元。。http://www.ecf.gov.hk/tc/home/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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